品牌优势:
产品的研发符合市场主流,能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产品的设计源于超前创意,能赶超中外的潮流;
优良的品质,合理的价格,有利于扩大市场的占有率;
有效的营销,到位的服务,有利于增加市场的销售量;
选择美丽家乡,实现厂家商家消费者多方共赢的局面。
代理条件: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投资能力和风险意识, 有市场营销经验,有品牌经营意识;
对美丽家乡品牌,营销模式,经营理念有一定的了解和认同;
拥有较丰富的销售渠道资源;
具有合适的经营办公场所和经营管理团队;
能严格遵守合同条款,有共同发展的信心和诚心。
代理政策:
代理政策
公司实行区域代理制,即代理商可在所代理区域开设自营店或特许经营店。
代理商可以根据需要,按产品分类选择单类产品专项经营或多类产品综合经营。
产品的市场渠道和代理标准如下:
市场渠道:
1、步行街或繁华地段沿街店铺
2、环境人流较好的商场专柜
3、公司,写字楼集中路段的沿街店铺
代理标准:
1、公司收取一定的品牌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本金无息返还。
2、零售价:总公司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政策。
3、供货折扣:区域代理:公司最大限度的让利给终端市场
4、配货制: 由公司根据市场及店铺统一配置货品
5、调换货: 公司配送的货品1个月内无销售可调换,有质量问题100%退货。
6、新店扶持:店内宣传品免费提供,公司提供统一的培训及促销推广活动
7、区域年度销售回款奖励;
企业获奖情况(按时间顺序排列)
1、蜜茶海蛎 产品专利号:200710009522.8
2、2008年6月获2008全国重点专利招商引资扶助计划推荐项目;
3、2008年6月获第六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列为优秀展品;
4、2008年11月获第十届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展会、2008台湾农产品博览会、第二届中国蘑菇节农产品展销活动畅销产品奖。
5、荣获2009首届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畅销产品奖
6、2010年荣获漳州市知名商标
7、2009福建工商时报维权服务单位
8、2009漳州市英才协会会员单位
9、2008年6.18成果项目福建日报社全题报道
10、2009年6月闽南日报专题报道
11、2009年10月金浦报专题报道
12、2009年5月受市政府邀请赴郑州-漳州市名优产品赴郑州展示洽谈会
13、2009年受市政府邀请赴厦门9.8投洽会
14、2009年五四青年节公司董事长林建生被漳浦县委、县政府颁奖为“十佳农业青年创业先锋” 称号
15、2009年10月公司董事长林建生被漳州市委、市政府颁奖为“漳州市第一批优秀人才”称号
16、2010年被福建省委、省政府颁奖为“福建农村优秀实用人才”称号
17、2010年荣获“中国知名品牌”称号
18、2010年公司董事长林建生被特邀第二届“劳动者之歌-最具影响力英模人物事迹报告暨五一座谈会”
19、2010年荣获“福建省着名商标”称号
20、2010年福建省电视台综合频道“农村新事”节目组到公司采访
21、2010年11月18号受邀参加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
22、2010年福建省电视台综合频道记者戴等人到博览会采访
23、2010年漳浦电视台新闻频道到博览会采访
24、2010年闽南日报报道“让海蛎演绎新的传奇”
25、2011年2月,中共福建省委统部编版的“福建统一战线”书刊上刊登了文章“林建生:小牡蛎做出大文章”.
26、2011年3月,厦门海峡导报记者冥琼发表文章“海蛎也能当零食”.
27、2011年3月28日,香港大公报刊登漳州市特色产品的大企业以祝贺孙春兰书记率领福建省代表团访港澳同胞,公司蜜茶海蛎系列产品被选中并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悦享山海珍味 感知健康风尚”.
28、2011年5月,海峡消费报报导“漳浦农民林建生的美食传奇-蜜茶海蛎成时尚食品。”
29、2011年5月,公司被授予“品牌服务示范单位”的光荣称号。
30、2011年6月,漳州市美丽家香食品有限公司参加重庆6.18展销会,展会上公司“蜜茶海蛎”系列产品销量遥遥领先,受到广大客户的高度赞扬和评价。
31、2011年6月,第九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公司负责人林建生接受福建电视台记者何建平等人采访。
32、2011年7月获得“3.15消费者优秀服务单位”荣誉称号。
33、2011年9月份受邀参加福州渔业博览会,蜜茶海蛎产品被评为“第六届福州海峡渔业博览会金奖”.
漳州美丽家香食品有限公司自创立以来,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的关心和帮助,得到了各位经销商和供应商朋友的可贵支持。通... ... 详细>>
漳州市美丽家香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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